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市基金会2017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编辑:竹子 来源: 社管局 发布时间:2018-03-12 浏览次数:1081字体: 大 中 小
六社管字〔2018〕5号
关于开展全市基金会2017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基金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市民政局决定对全市基金会依法开展2017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17年12月31日前,经市民政局批准登记的基金会均须参加年度报告和检查。
二、年检时间
2018年3月1日至5月31日止。
三、年检程序
(一)网上填报。参加年检的基金会需登陆中国社会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在网页左侧的“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大厅”中进入“基金会”专栏,输入用户名、密码(新设立的基金会请及时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获取基金会年检用户名、密码)登录,在“年检”中点击“网上填报”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基金会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通过审核。
(二)准备材料。基金会应准备以下年度报告和年检材料:1.《法人登记证书》副本;2.网上填报完成后的年度工作报告;3.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4.2017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附件1);5.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登记表(附件2)。
“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要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要求出具。纸质材料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基金会印章。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基金会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由业务主管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印章。
(三)报送材料。基金会应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纸质年度报告和年检材料报送至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基金会一式三份,直接登记的基金会一式二份。
(四)下达结论。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收到材料并确认与网上填报内容无误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作出年度检查结论。
(五)公告结果。市民政局将在六安市政府、市民政局网站和《皖西日报》等相关媒体公告年度检查结果,并抄送各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
四、年检要求
开展基金会年度报告和年检,是法律赋予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职责,是基金会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也是政府对基金会进行规范管理的行为。基金会应如实填写相关报告书,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网上报告、年检填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逾期未参加报告、年检和未通过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市民政局将根据年检情况,对基金会进行实地检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网上填报操作咨询:010-57702509转分机号3517、3427
联系人:丁晓嵩、王群
联系电话:3378132
材料报送地址: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民政局窗口。
附件:
1.2017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参考格式)
2.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登记表
2018年3月8日
附件1
2017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参考格式)
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 适当的收件人] ] :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审计了 ABC 基金会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年度的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年×月×日出具了[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
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ABC 基金会管理层编制了其××××年度工作报告。ABC 基金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载明了如下信息(以下简称专项信息):
1.在“三(三)公益支出情况”中,载明了当年公益事业支出占上年度总收入的比例(或占上年末基金余额的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
2.在“三(四)大额捐赠收入情况”中,载明了当年累计捐赠超过基金会当年捐赠收入 5%以上的捐赠单位或个人以及捐赠用途;
3.在“三(六)重大公益项目收支明细表”中,载明了基金会当年开展的重大公益项目的名称、收入、支出明细;
4.在“三(七)重大公益项目大额支付对象”中,载明了基金会当年开展的重大公益项目的名称、大额支付对象、支付金额、占公益总支出的比例以及用途;
5.在“三(八)委托理财”中,载明了基金会当年开展的所有委托理财活动的详细情况;
6.在“三(九)投资收益”中,载明了基金会当年所有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及金额;
7.在“三(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中,载明了基金会当年的所有重要关联方、关联交易以及关联方往来的明细。
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真实、完整地编制上述专项信息是 ABC 基金会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专项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提出审核结论。
在对 ABC 基金会××××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针对上述专项信息,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实施了询问、检查记录和文件、重新计算以及与我们审计 ABC基金会××××年度财务报表时 ABC 基金会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提出审核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专项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编制。
本报告仅供 ABC 基金会向民政部门报送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盖章) (签名并盖章) (签名并盖章)
中国·××市 ××××年×月×日
附件2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
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 |||||||||||||
组织类型 |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 □基金会 | ||||||||||||||
从业人员 总数 |
| ||||||||||||||
| 领导人员人数 |
| 专职人员人数 |
| |||||||||||
工作人员人数 |
| 兼职人员人数 |
| ||||||||||||
是否有 党员 | □是 □否 | 是否成立党组织 | □是 □否 | ||||||||||||
党员情况 | 党员总数 |
| |||||||||||||
| 领导人员中 党员人数 |
| 专职人员中 党员人数 |
| |||||||||||
工作人员中 党员人数 |
| 兼职人员中 党员人数 |
| ||||||||||||
党员组织 关系情况 | 党组织关系已转入本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党员人数 | 党组织关系在原工作单位 党组织的党员人数 | 党组织关系在 其他党组织的党员人数 | ||||||||||||
|
|
| |||||||||||||
党组织情况 | 党组织 基本情况 | 党组织名称 |
| 成立时间 |
| ||||||||||
组建方式 | □单独组建 □联合组建 | ||||||||||||||
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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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隶属的 党组织 | □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 □所在地党组织 □登记管理机关党组织 □其他 | ||||||||||||||
党组织 书记情况 | 姓 名 |
| 出生 年月 |
| 任职 时间 |
| |||||||||
兼任的 其他职务 |
| 手机号码 |
| ||||||||||||
2013年 培养发展 党员情况 | 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人数 |
| 确定发展对象人数 |
| 新发展 党员人数 |
| |||||||||
党建 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情况 | 是否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 | □是 □否 | |||||||||||||
党建工作 指导员或 联络员情况 | 姓 名 |
| 派驻时间 |
| 手机号码 |
| |||||||||
工作单位 |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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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团组织情况 | 是否成立工会组织 | □是 □否 | 是否成立 共青团组织 | □是 □否 | 是否成立 妇女组织 | □是 □否 | |||||||||
备注:有关项目的填写说明,见本表背面。 (本表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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