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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

编辑:竹子   来源: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0-03-27   浏览次数:653字体:

皖经信节能函〔2020〕161号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0〕30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为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工业绿色发展。请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具体要求,结合当地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际,遴选推荐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根据我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际和有关要求:绿色工厂应从安徽省绿色工厂中择优推荐(合肥市不超过6家,芜湖市、蚌埠市不超过4家,其他地级市不超过3家,广德市、宿松县1家);绿色园区每个地级市推荐不能超过1个;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不限制推荐数量。


  二、请各市、直管县(市)经信局组织开展对本地区工信部第一批和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内有关单位的复核,要深入园区、企业现场,核查其在近3年的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绿色发展现状,并填报《前两批绿色制造名单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我厅将依据各地复核情况开展抽查。


  三、请各市、直管县(市)经信局按照《通知》要求对企业、园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必要的现场核实,同时核查各申报单位有无安全、环保、质量、信用等方面的问题,出具推荐意见,连同相关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附电子光盘两份)及《前两批绿色制造名单复核情况汇总表》,4月30日前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我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通知》相关附件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进行下载(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542/n3057545/c7749124/content.html)。


联系人及电话:卢成建 0551-62871724。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0〕30号,附件略)

      2.前两批绿色制造名单复核情况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3月24日


相关附件:

1.工信厅节函〔2020〕30号.pdf
2.前两批绿色制造名单复核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