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六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7年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及评估工作的通知http://www.idocking.com

通知公告

六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7年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及评估工作的通知

编辑:竹子   来源: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绿指办)    发布时间:2017-05-27   浏览次数:2793字体:

各县区发展改革委,开发区发展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关于<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省发展改革委拟组织认定一批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对已建成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进行验收评估。现就申报及验收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验收评估范围

    (一)申报范围

    着眼于“扶优扶强”,优先支持“三重一创”领域,对传统优势产业和新经济领域也予以支持。

    (二)验收评估范围

    1.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批复的已建成且运行满1年的省工程研究中心、省工程实验室自由申报。

    2.2009年度(含2009年度)之前批复的省工程研究中心、省工程实验室必须申报参加评估,无故不申报的视同为不合格;未申报的,县区发展改革委须在上报文件中说明原因。2010年度至2012年度拟计划明年评估。

    二、申报及验收评估条件

    (一)新申报条件

    省工程研究中心鼓励以企业为主、联合高校院所申报,侧重于科技成果成熟化、工程化、产业化、应用化,提升产业集成创新能力。省工程实验室鼓励以高校院所为主、联合企业申报,侧重战略性前瞻性技术研究开发、重大装备样机研制,提升产业原始创新能力。

    1.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单位需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在本行业居省内前列;具有工程化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和条件;具有稳定的人才队伍和专职研发人员,研发和检验设备等投入;建立了一套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团队激励机制、产学研合作机制和行业服务机制。

    2.省工程实验室申报单位需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历,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技术转化能力;综合实力、研发能力在本行业居省内前列;具有稳定的人才队伍和专职研发人员,研发和检验设备等投入;建立了一套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市场化激励机制、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和开放共享机制。

    (二)验收评估条件

    1.新认定且建成后运行满1年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满足以下条件,认定达到要求,通过验收。

    (1)完成建设目标及任务。

    (2)建立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运行管理制度、激励机制、协同创新机制和开放共享机制。

    (3)攻克了若干关键共性技术,初步形成了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工程研究中心已有新产品上市或新技术投入使用;工程实验室已有科技成果产出。

    2.参加评估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满足以下条件,认定为优秀。

    (1)具有稳定的技术创新队伍,吸引集聚了一批高层次人才;

    (2)研发成果对带动本单位发展、促进本行业技术进步产生较大影响。储备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或正在进行产业化的研发成果。

    (3)工程研究中心在本领域形成了省内一流的技术开发集成能力,成果推广应用能力,工程设计、咨询评估等相关技术服务能力。工程实验室取得了一批省内领先的前瞻性技术,或重大装备样机实现产业化。

    三、申报及验收评估要求

    (一)请各县区发展改革委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认真编写组建方案或评估总结报告。

    (二)请各县区发展改革委认真审查,于6月6日之前将通过审查的组建方案或评估总结报告并上报文件及汇总表,一式10份(附电子版)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工业服务业科。

    

     联系电话:0564-3379346

    电子邮箱:luangfk@126.com

 

    附件:1.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组建方案编制提纲

            2.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评估总结报告编制提纲

 

                                                                   2017年5月25日

 

 

附件1

                                        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组建方案编制提纲

 

    一、摘要(2500字以内)

    二、建设背景、意义及市场分析

    三、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1.承担单位及联合建设单位情况介绍。

    2.团队情况,主要技术带头人、管理人员情况。

    3.现有研发条件和能力。

    四、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

    1.发展方向与思路,近1年和近3年发展目标。

    2.主要任务,包括拟突破的技术方向,工程化、产业化路径,或研发路径。

    3.成果转化方式或技术服务方式。

    五、管理与运行机制

    1.机构设置与职责。

    2.人才激励机制。

    3.运行管理机制、产学研合作机制、开放共享机制。

    六、建设方案

    1.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与建设地点。

    2.建设周期与进度安排。

    3.资金来源和预算方案。

    4.经济社会效益与风险分析。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八、附件及证明材料

    1.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证明材料。

    2.研发投入、研发和检验设备原值等相关证明材料。

    3.人才队伍职称相关证明材料。

    4.工程研究中心具有工程化开发、试验验证和成果转化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5.工程实验室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历和科成果转化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6.成果鉴定、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明、产品证书、技术标准等证明材料。

    7.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及配套证明文件等。


附件2

 

                             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评估总结报告编制提纲

 

    一、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发展规划和目标的实施与完成总体情况

    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情况

    1.总投入、建设运行管理经费投入和R&D投入等情况。

    2.基础设施和设备建设状况。

    3.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人才交流、培养、激励情况。

    4.运行管理、协同创新、开放交流等机制建设情况。

    5.成果转化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三、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成果总结情况

    1.研究成果、专利、获奖以及成果工程化、产业化情况;承担国家及省级课题完成情况及横向课题经费情况。

    2.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总收入、技术收入、新产品收入以及其它收入情况。

    3.对本单位发展的贡献情况。

    4.对行业发展的贡献情况。

    四、存在问题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附件及证明材料

    1.R&D投入和建设运行管理经费投入等证明材料。

    2.成果转让、对外技术合作项目的委托函、协议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3.成果鉴定、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明、产品证书、技术标准等证明材料。

    4.新产品收入以及横向合作经费等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