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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省民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及管理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编辑:竹子   来源: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1-10-14   浏览次数:339字体:

各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工信厅安全〔2018〕77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省民爆生产、销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及管理能力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1年11月19日下午15:00-16:30。

  二、考核地点
  合肥源牌国际酒店(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296号)3楼第3会议室。

  三、考核方式
  闭卷笔试。民爆行业生产和销售企业采用一套试卷,试题从民爆行业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题等,满分为100分。

  四、考核人员
  全省民爆生产、销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获得《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可以免考。

  五、考核结果
  考核合格人员将核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制、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制的《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样例见附件1),同时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公告考核结果。

  六、有关要求
  1. 各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相关教育培训。
  2.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做到不缺考不漏考,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3. 请各企业将《参加考核人员回执》(见附件2)和考核人员电子彩色照片(注明“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于10月30日下午17:30前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民爆物品管理处,联系人:徐晟,电话:0551-62871820,邮箱:xus@ahjxw.gov.cn。
  4. 凭身份证对号入座,并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5. 考核中一旦发现人员相互抄袭、交头接耳、传送纸条等违反考核纪律的情形,将根据有关规定,当场取消其考核资格。

  附件:1. 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样例
     2. 参加考核人员回执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0月11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2.docx